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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树不在远方

    

橄榄树不在远方



    那本红绒布相册在我的膝盖上沉得像块墓碑。我没有把它推回去,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封面上那块秃掉的绒毛。雨声把这间屋子封得死死的,像是一个在这个不断下沉的世界里暂时还没进水的密封舱。

    少爷刚才那番关于“磨盘”和“肥料”的论调还挂在烟雾里,呛得人嗓子眼发紧。我看着他,他正仰头盯着天花板上被水渍晕开的霉斑,眼神像在看一颗星星。

    “少爷,”我开口,声音有点涩,像是在喉咙里含了把沙子,“照您这么说,这石头推上去又滚下来,滚下来又推上去,咱们这帮人,就是在那儿推石头的傻子?”

    少爷斜了我一眼,没接话,只是鼻孔里喷出一股烟。

    “有个法国人说过,”我盯着那点烟头上的火星,“我们必须假设西西弗斯是幸福的。”

    “西西弗斯?”少爷嗤笑一声,把烟蒂按灭在那个堆满了瓜子皮的搪瓷缸里,“谁?新来的领班?还是那个法国佬皮条客?”

    “是个推石头的神。被罚了,天天推石头上山,到顶了石头就滚下来,第二天接着推。周而复始,没完没了。”

    “那是刑罚。”少爷说,“那是坐牢。”

    “是。”我点头,“但他还在推。只要他还在推,他就是活着的。石头是他的命,推石头是他的日子。那法国人说,既然反抗不了这个命,那就把推石头这件事本身,当成一种乐子。在这过程里,他是赢家。”

    “放屁。”

    少爷骂了一句,很轻,但很干脆。他转过头,那双在那本相册里看尽了生死的眼睛盯着我,像是在看一个还没断奶的孩子。

    “阿蓝,那是书生话。那是吃饱了撑的人坐在空调房里想出来的屁话。你问问阿笙,他吞金的时候幸福吗?你问问老乐,她要把肺咳出来的时候幸福吗?推石头?我们这儿的人,不是在推石头,是在被石头碾。”

    他指了指那本相册。

    “这相册里的人,哪个不是在那儿死命推?推到最后,石头把骨头渣子都压碎了。幸福?在这儿,能不疼就算是烧高香了,还幸福。”

    “那为什么还活着?”我问,“既然都是肥料,为什么不现在就去死?”

    少爷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刻薄话,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屋子里静了几秒,只有那台老电扇咯吱咯吱的转动声。

    “因为石头还没把我们压死呗。”

    一个沙哑的声音突然从床上传过来。

    老乐醒了。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正费劲地撑着身子,像只老海龟一样试图翻身。少爷赶紧过去扶她,动作熟练得像是在摆弄一件易碎的瓷器。

    “你个老东西,醒了不出声,听墙根呢?”少爷骂道,手里却轻柔地给她背后塞了个枕头。

    “听你们在那儿扯淡。”老乐喘着粗气,浑浊的眼珠子在我和少爷身上转了一圈,最后落在我脸上,“阿蓝,你也别拽那些洋文。什么西西弗斯,听着像梅毒的名字。家明说得对,也没全对。”

    她咳了两声,少爷递过去一杯水,她就着少爷的手喝了一口,润了润那像破风箱一样的嗓子。

    “咱们这帮人啊,就像是阴沟里的老鼠。明知道上面是猫,是老鼠夹子,是毒药,还是得往上爬。为啥?因为上面有油,有米,有光。爬上去偷一口吃,被打死了,那是命;没被打死,偷着了,那就是赚了。那一嘴油的滋味,就是幸福。”

    老乐咧开嘴笑了,露出缺了几颗牙的牙床,那笑容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狰狞又慈悲。

    “阿笙当年要是没去码头,没想着去柏林,他就不会死那么惨。但他那几天高兴啊。他跟我说,‘jiejie,我要去柏林了’,那眼睛亮得像灯泡。就冲那几天的亮堂劲儿,他这辈子就不亏。”

    “亏不亏,鬼知道。”少爷哼了一声,重新坐回行军床上,“反正人是没了。”

    “没了就没了。戏唱完了还不下台,等着被轰下去啊?”老乐白了他一眼,然后转向我,“阿蓝,你也别整天皱着个眉,跟个小老头似的。你才多大?骨头还没硬呢,就开始想这些有的没的。”

    她伸出那只枯瘦的手,指了指窗外。

    “几点了?”

    “快八点了。”我说。

    “蒂芙尼那边的场子该开了。”老乐眼神里突然有了一丝光彩,那种光彩穿透了浑浊的晶状体,直勾勾地盯着虚空中的某个点,“阿蓝,你来这儿这么久,光在后台钻来钻去,光看我们这些卸了妆的鬼样子,正经的戏,你看过没有?”

    我摇摇头。我总是习惯躲在阴影里,看着那些华袍背后的虱子,却下意识地回避那华袍本身。

    “那不行。”老乐摇摇头,“光看鬼,不看神,你这趟算是白来了。今晚有新排的《埃及艳后》,听说露露那个小蹄子要坐着金轿子上台。那场面,啧啧,少爷当年都没这排场。”

    “看那玩意儿干嘛?”少爷有些不耐烦,“一群打了激素的假人,在那儿对口型。”

    “假怎么了?”老乐瞪着他,“假作真时真亦假。台下那几百号人,眼珠子瞪得跟铜铃似的,不就是为了看个假吗?阿蓝,你去。少爷,你也去。带他去见识见识。别整天窝在我这棺材瓤子里,把人都熏臭了。”

    少爷看了看老乐,又看了看我,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

    “行吧。听老佛爷的。走,带你去看看现在的‘角儿’都是什么德行。”

    雨停了,空气里全是湿漉漉的水腥味和摩托车尾气的味道。我们穿过那条狭窄的后巷,从阴暗的烂泥地走到了灯火通明的大街上。蒂芙尼秀场就在不远处,那巨大的金字招牌在夜色里闪着妖异的光,门口停满了旅游大巴,嘈杂的人声像热浪一样扑面而来。

    少爷熟门熟路地带着我避开正门的检票口,跟后门的保安打了个招呼——那是两根烟的事儿——直接把我们放进了侧边的看台。

    里面是个巨大的光怪陆离的洞xue。冷气开得极足,冻得人一激灵。几千个座位座无虚席,黑压压的人头攒动。这些人来自世界各地,cao着各种语言,但这会儿,他们的脸上都挂着同一种表情:猎奇、兴奋、期待,像是等待着某种古老祭祀的观礼者。

    灯光骤然暗下,音乐声轰地一声炸开,震得人胸腔发麻的重低音瞬间风暴一样统治了所有人的感官。

    大幕拉开,光像金色洪水一样磅礴喷涌。

    几百盏高功率聚光灯同时轰炸产生的暴力美学将舞台变成了金灿灿的古埃及宫殿,或者说,是人们臆想中那个遍地黄金的极乐世界。

    几十个舞者像炸开的金色烟花一样涌了出来。她们穿着镶满水钻的白色短袍子,背着半人高的金色羽毛翅膀,头顶着几乎要刺破天幕的皇冠。从二楼看台俯瞰下去,她们像是一群刚从太阳核心里孵化出来的神鸟。强光灯打在她们涂了厚粉和高光的皮肤上,折射出一种类似瓷器的质感——白得发光,硬得发脆。

    站在舞台正中央的领舞,是个身高一米八的“埃及艳后”。她站在一辆由四个涂满金粉的肌rou男抬着的黄金轿辇上,披着长达三米的拖尾,眼神睥睨众生。她每一个细微的抬手,都能引来台下几千名观众的惊呼。

    但我没有看她。

    我的视线被舞台最左侧、几乎要被幕布阴影吞没的一个角落吸引了。

    那里站着一个伴舞。她没有肌rou男抬着,也没有三米的拖尾。她只穿着一件普通的金色短裙,手里拿着一把巨大的羽毛扇,负责在主角出场时挥舞,充当那个波澜壮阔的金色背景板中的一滴水。但我盯着她,因为她太用力了。别的伴舞都在机械地挥扇子,脸上挂着流水线生产出来的标准微笑。只有她,每一块肌rou都绷紧了。她挥扇子的动作幅度极大,每一次抬腿都像是在踢碎什么看不见的枷锁。她的脖颈上青筋暴起,汗水顺着下巴滴在锁骨上,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那张脸……

    我眯起眼睛,试图穿过那一层层厚重的油彩和假睫毛辨认一个熟悉的影子。

    那张脸在雨夜的后巷里是一张泡发的白纸,挂着雨水,有着摇摇欲坠的眼神,结束后,她请我吃了一份香蕉煎饼。

    是露露。

    那个为了五百泰铢能把自己折叠成任何形状、在积水里讨生活的露露。

    此刻她在发光。

    这种光是从她身体里炸出来的。她在笑,区别于其他人训练有素的假笑,那是一种近乎贪婪的、带血的享受。她的嘴唇在动,跟着音乐对口型,神情专注得像是在进行一场一个人的献祭。仿佛这个舞台上没有别人,没有观众,没有那个高高在上的“艳后”,只有她,和这束并不属于她的光。虽然我看不真切,但我就是这样觉得。

    音乐骤变,激昂的鼓点变成了快节奏的桑巴。

    舞台瞬间变成了一锅沸腾的粥。舞者们嬉笑着拽下白袍子,露出腰和大腿。五颜六色的裙摆旋转着,像是一朵朵盛开到极致的花。我看那些舞者的腿,那些肌rou线条流畅、充满了爆发力的大腿。那是男人的腿,却迈着女人的步子。这种错位感在极致的绚烂中被消解了,只剩下一股原始的、粗粝的生命力。

    露露在旋转。

    她在舞台的最边缘,离跌落只有一步之遥。但她转得比谁都快,裙摆飞扬起来,像是一只在暴风雨中逆风飞翔的、即将力竭而死的蝴蝶。

    “阿蓝,”少爷坐在我旁边的阴影里,声音被巨大的音乐声撕扯得有些破碎,“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最左边那个。”我没回头,手指向那个角落,“那个伴舞。”

    少爷眯着眼,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

    “那个?”少爷吐了口烟,眼神在烟雾后闪了一下,“你认识?”

    “是露露,我认识她。”

    “哦。”少爷淡淡地应了一声,“跳得挺疯。”

    “她……看起来很喜欢跳舞。”

    “那是药劲上来了。”少爷吐了口烟圈,“止痛药加兴奋剂。这会儿就算把腿锯了她都觉得爽。”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露露。她在做一个高难度的下腰动作,身体弯成一张紧绷的弓。她在笑,笑得肆无忌惮,仿佛那个阴暗潮湿的后巷、那些肮脏的交易、那些为了生存不得不低下的头颅统统都不存在。

    演出结束了。

    大幕落下,切断了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人群开始散去,大家都急着涌向剧场外面的广场。那里,刚刚在台上发光的“女神”们会站在路边,等着和游客合影,一次四十泰铢。

    我和少爷顺着人流走出去。外面的空气湿热黏腻,带着雨后的土腥味,瞬间把人从空调房的幻觉里拉回现实。

    广场上人声鼎沸。我站在花坛边,看着不远处。

    露露站在一棵树下。她已经交回了那把巨大的羽毛扇,身上还穿着那件金色的短裙。她正被两个喝得满脸通红的韩国游客围着。

    “欧巴,撒浪嘿!”

    她熟练地比着心,身子往游客身上贴,脸上堆满了笑。游客的手不老实地揽着她的腰,她没有躲,反而笑得更甜了。

    那一瞬间,舞台上的疯子消失了,“五百块”又回来了。

    游客拍完照,塞给她两张钞票,转身走了。

    露露脸上的笑瞬间垮了下来。她疲惫地靠在树干上,低头数了数手里的钱,然后把钱塞进胸罩里。我看着她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已经磨损严重的舞鞋。她轻轻地踮了一下脚尖,就在那块满是泥水的地砖上,转了一个小小的、不被人察觉的圈。

    转完,她嘴角勾起一点点弧度,很轻,很快,然后转身,迅速消失在夜色里。

    广场上的灯火像退潮一样被甩在身后,露露那双在泥水里偷偷转圈的脚却还在我脑子里晃。

    “走吧。”少爷把烟屁股扔在地上,用皮鞋尖碾灭,“去红莲坐坐,接上阿乐。”

    我们得先回一趟那个充满了霉味的出租屋,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屋里只有那台老电扇在“咯吱咯吱”地转。老乐蜷缩在行军床上,背对着门,身上盖着那条发黄的毛巾被。听见动静,她也没回头,只是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听着像只护食的老猫。

    “看完了?眼珠子没被那金光闪瞎?”

    “没瞎。”少爷走过去,伸手掀她的被子,“起来,带你去洗洗眼睛。”

    “不去。”老乐拽着被角,声音闷闷的,“老胳膊老腿的,动弹一下都掉渣。你们去吧,我在这儿睡觉。”

    “美娜那儿进了新酒。说是从苏格兰搞来的,比咱们平时喝的马尿强。”少爷凑到她耳边吹气,“还有,今晚据说有新人唱歌,不去凑凑热闹?”

    被子里的人动了一下。

    过了两秒,老乐猛地坐起来。她脸上没化妆,脸色蜡黄,眼袋大得像挂了两个水袋,但眼神里那股子劲儿又回来了。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同意,开始翻箱倒柜找衣服穿。少爷笑嘻嘻地叼着烟歪在一旁,一会儿说她从年轻时就爱凑热闹,一会儿又说她到处乱放的东西能不能改改,惹得阿乐翻找中途不忘掐他好多下。

    好不容易出了门,芭提雅的雨还在下,细细密密的,像要把人的骨头缝都给塞满湿气。

    红莲酒吧不在主街,它藏在一条充满了鱼腥味、咖喱味和下水道反味的小巷深处。如果不熟路,根本找不到那个画着一朵妖艳红莲花的霓虹灯牌。那灯牌坏了一半,电流滋滋响,红光一跳一跳的,像个心脏早搏的病人。

    推开那扇沉重的木门,世界安静了。没有外面那种震得人心慌的摩托车轰鸣,没有皮条客尖锐的叫喊,也没有蒂芙尼秀场那种要把人脑浆子都震出来的重低音。这里只有一首很轻的爵士乐,女人若有若无的声音在昏黄的灯光下漂浮。灯光是暖黄色的,打在旧木头吧台和深蓝色的天鹅绒窗帘上,泛着一种陈旧的、类似于琥珀的光泽。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的薄荷烟草味,混合着老家具特有的木蜡油味道。

    这里是红莲。芭提雅这个巨大的欲望绞rou机里,唯一一个不吃人的地方。几张散落的圆桌边,坐着三三两两的人。大家都很安静,说话声压得很低,像是怕惊扰了这里的尘埃。

    吧台后面,一个女人转过身来。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真丝旗袍,头发松松地挽了个髻,手里拿着一块白布在擦杯子。她看着有五十岁了,眼角的皱纹像是刻上去的,但那双眼睛很亮,透着一股子见惯了生死离别的从容。

    这是美娜。

    “哟,这不是李家大少爷吗?还带着老佛爷呢?”

    美娜放下杯子,笑着迎了出来。她走路的姿势很好看,腰背挺得直直的。

    “少贫嘴。”老乐哼了一声,虽然嘴硬,但还是把手搭在了美娜伸过来的胳膊上,“给我找个软和点的座。这老腰一走路就快断了。”

    “一直给你留着呢。最里面的卡座,没人吵。”

    美娜引着我们往里走。路过一张桌子时,一个正在卸妆的变装皇后抬起头,冲老乐点了点头。老乐也微微颔首,那架势,像是个微服私访的太后。

    坐下后,美娜端来了两杯威士忌,一杯温水。

    “今儿怎么有空过来了?不是去蒂芙尼看那帮小妖精了吗?”美娜靠在沙发背上,手里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烟。

    “看完了,太亮,吵眼睛。”少爷喝了一口酒,“还是你这儿养眼。”

    “德行。”美娜白了他一眼,眼神飘向我,“这就是你提过的那个……读过书的?”

    “阿蓝小弟。”我点点头。

    “好名字。”美娜吐出一口烟圈,“这地方最缺的就是蓝色。全是红的、黄的、黑的。蓝色太干净,在这儿留不住。”

    正说着,酒吧的灯光稍微暗了一些。原本的爵士乐停了。

    角落里的一个小舞台上,那个一直空着的高脚凳上,走上去一个人。

    是兰芷。

    她和这屋子里的所有人都不同。

    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长裙,遮到了脚踝。她没化妆,素面朝天,头发学着美娜的样子,松松地挽了一个髻。几缕发丝垂下来,拂着她雪白的脖子。

    她是真正的女人。那个被烂赌鬼丈夫卖到这里的、想扔掉女人身份却扔不掉的兰芷。相比较上次见她,她的气色好了很多,原先面上rou眼可见的灰白和愁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游移的从容。她坐在高脚凳上,调整了一下麦克风。

    老乐眯起眼睛,把身子往前探了探。

    台上,琴师的手指在键盘上落下。前奏响起。

    那是一首很老的曲子。不是那种靡靡之音,而是一种带着泥土味的、悠远的调子。

    兰芷闭上眼,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片小小的阴影。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头皮麻了一下。

    与其说是唱歌,她更像是在叹气。她的嗓音很干净,没有一点杂质,像是一块冰凉的玉石贴在发烧的额头上。没有颤音,没有技巧,平铺直叙地把每个字送出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酒吧里彻底安静了。

    正在揉脚的舞女停下了动作,手里还拿着红花油的瓶子;缩在角落里算账的赌鬼抬起了头,眼神发直;在吧台边擦桌子的侍应生靠在柱子上,不动了。

    “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这句“流浪”,兰芷唱得很轻,像是一阵风吹过空荡荡的走廊。

    老乐的手抖了一下,杯子里的水洒出来几滴。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歌词很美,全是风景。但在这间充满了霉味和酒精味的地下酒吧里,这些风景听起来像是个残忍的笑话。这里没有草原,只有水泥地;没有小溪,只有泛着油花的臭水沟;没有飞翔的小鸟,只有折了翅膀的野鸡。

    “流浪远方……流浪……”

    兰芷唱到这里,声音稍微扬上去了一点,带着一种近乎绝望的执着。

    “这是什么歌?”老乐突然开口,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丝颤抖,“怪怪的。听着心里发堵,像是塞了团棉花。”

    少爷手里转着酒杯,眼神透过琥珀色的液体,似乎在看很远的地方。

    “《橄榄树》。”少爷说,“七十年代的一首歌,齐豫唱的。”

    “橄榄树?”老乐皱着眉,“这东西还能当歌名?它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种……长在很远地方的树。”少爷轻声解释,“这歌讲的不是树,讲的是没有家。”

    “没有家……”老乐喃喃自语,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个玻璃杯,“出了那个门,谁还记得家在哪儿。”

    台上,兰芷还在唱。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她的声音里没有哭腔,脸上也没有表情。她就像是在叙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那种冷静却一瞬间比哭天抢地更让我难受。她是被丈夫卖出来的,她的家早就没了,那个所谓的故乡,现在只意味着背叛和耻辱。她是为了什么流浪?不是为了小鸟,不是为了草原,是为了还债,为了活下去。但如果只是为了这些,她为什么看起来像是渐渐和这些东西没关系了似的?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少爷突然跟着哼了起来。

    他的声音很低,很沙哑,带着被烟酒浸泡过的颗粒感。他哼着那个调子。那调子混在兰芷清亮的声音里,像是一层粗糙的底色。

    老乐听了一会儿,也张开嘴,发出一些浑浊的音节。她五音不全,嗓子也坏了,像破风箱一样漏气。但她哼得很认真,头一点一点的,像是在打着拍子。

    美娜站在旁边,手里的烟烧了一长截烟灰,掉在旗袍上也没发觉。她闭着眼,嘴唇微微翕动。

    慢慢地,酒吧里响起了稀稀拉拉的哼唱声。

    那是各种各样的声音。有男人的低沉,有女人的尖细,有不男不女的嘶哑。

    大家都在唱这棵不存在的橄榄树。

    在这个被上帝遗忘的角落里,在这间像是防空洞一样的酒吧里,这群连身份证都可能早已丢失的人,用这首关于远方的歌,把自己围成了一个圈。

    兰芷睁开眼,看着台下。她的眼神有些茫然,似乎没想到会有回应。

    唱完了。

    最后的尾音在空气里飘荡了一会儿,然后慢慢沉淀下来,落进那些陈年的木地板缝隙里。

    没有掌声。

    有人举起酒杯,默默地喝了一大口;有人低下头,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

    兰芷从高脚凳上下来,微微鞠了一躬,然后就像个影子一样,悄无声息地走下了舞台,坐回了吧台最里面的阴影里。

    美娜走过去,给她递了一杯热牛奶,没说话,只是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兰芷像只受伤的猫一样,在美娜的手心里蹭了一下。

    老乐吸了吸鼻子,抓起桌上的花生米往嘴里塞,嚼得咯吱咯吱响。

    “这歌不好。”老乐一边嚼一边说,眼圈红红的,“太酸了。把人的魂都勾没了。少爷,回头你教教我,我也想学。”

    “你不是说不好吗?”少爷笑了,伸手帮她擦掉嘴角的渣子。

    “不好也得学。”老乐瞪了他一眼,“学会了,以后我要是死了,找不到路,就唱这个。阎王爷一听,知道我是个流浪鬼,没准能给我指条回家的道。”

    “你家在哪儿啊?”少爷问。

    老乐愣住了。

    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个地名。天津?北京?还是三十年前那个半山腰的豪宅?

    最后,她摇了摇头,笑了。她的笑容在琥珀色的酒液后晃荡,辛辣的,甘甜的,我的胸膛里泛起一团火。

    “忘了,早忘了。”她端起那杯已经凉透的温水,“哪儿有你,有......老伙计们,还有新朋友,哪儿就是家吧。”

    少爷没说话,只是把手伸过去,覆盖在老乐那只枯瘦如鸡爪的手背上,用力握了握。

    我看着他们。

    看着老乐那张被岁月揉皱的脸,看着少爷那双总是藏着讥诮此刻却满是温柔的眼睛,看着远处阴影里兰芷那张安静的、倔强的脸。

    窗外的雨还在下,打在铁皮顶棚上,噼里啪啦的。

    但在这间屋子里,在那盏昏黄的灯光下,我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橄榄树”吧。

    它不长在远方,也不长在梦里。

    它就长在这片烂泥里。

    “阿蓝,”少爷转过头,把那个空酒杯推给我,“满上。”

    我拿起酒瓶,琥珀色的液体倒进杯子里,激起一个小小的漩涡。

    少爷端起酒杯,透过酒液看着这间酒吧,看着这群被世界抛弃的人。

    “不敬远方。”少爷说,“敬这满屋子的烂泥。敬怎么踩都踩不死的野草,敬橄榄树。”

    “敬橄榄树。”老乐举起水杯。

    三个杯子碰到一起,什么都没有破碎。